法院判定靠呼吸机多活两天视同工伤,网友:这种判例简直是胡闹!
2023年5月的一天,蒋文学(化名)在上班途中不幸突发疾病,紧急送医抢救。据12月17日的媒体报道,抵达医院时,他已经失去了自主呼吸和心跳,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
尽管医生全力救治,蒋文学的病情依然不见好转,家人坚定地选择继续抢救。然而,不幸的是,超过48小时后,他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而离世。
蒋文学的妻子随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因离世时间超出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期限,未获批准。对此不满的家属将此事诉诸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法院在审查病历记录时发现,蒋文学自入院起便已处于无法存活的状况,仅靠医疗设备维持生命。在考虑了家属的执着与坚持,符合社会伦理及核心价值观后,法院判定蒋文学的情形应视同工伤,符合“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二审法院维持了这一裁决。
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一些人质疑这是对法律条文的滥用,认为超过48小时的规定就不应再算作工伤,这是对法律规则的漠视。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样的判例可能导致滥用工伤赔偿,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
尽管《工伤保险条例》确实规定了48小时的时间限制,但该条款旨在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及时援助。在本案中,蒋文学自发病至ICU治疗期间,始终处于深度昏迷,实际上已无生存希望。家属的坚持反映了家庭伦理和社会价值观。
法院在审理时,综合考量了这些特殊情况,认为机械地应用48小时限制并不符合立法的初衷。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法院作出了“视同工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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