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挡在村规民约外的“外嫁女”,应该如何维权?
出生在玉皇观社区二组的阿丽,今年已经48岁。身为家中七兄妹中的小妹,她上有两位兄长和三位姐姐,同时也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自1997年结婚以来,阿丽成为了“外嫁女”,且在第一任丈夫去世后改嫁,但她的户口始终留在了娘家。
阿丽一直按时缴纳农村医疗保险,却从未享受到组里的集体收益分配。她曾尝试向担任小组长的二哥争取,但遭到以“外嫁女”无权享受为由的拒绝。事实上,连二哥的女儿小芳也因同样的原因被排除在集体收益之外。
在玉皇观社区二组,和阿丽有着相同境遇的“外嫁女”共有十余人。阿丽的一个侄女因未能获得集体收益,只能将户口从娘家迁出。然而,阿丽在网上看到“外嫁女”同样有权享受集体收益的新闻后,决定为自己的权益奋斗。她多方奔走,从社区到街道办,再到相关部门,却因为坚持自我被视为“挑事者”。
2023年,阿丽在多次争取未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 ** 讼,要求玉皇观社区二组支付征地补偿款和租地费用。法院认为阿丽虽已结婚,但并未丧失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她的权益被侵害,最终判决社区二组向阿丽支付8300元。
阿丽的胜诉给了其他“外嫁女”希望,包括她的侄女小蓉和小芳。小蓉虽然智力残疾,但她的母亲决定帮助她争取权益。最终,小蓉和小芳的诉求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李女士是另一位“外嫁女”,她的户口虽然一直留在社区二组,但因离婚也不能享受集体收益。然而,在一次居民小组会上,她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表中。李女士也委托律师提起了诉讼,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尽管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外嫁女”群体的判决,但玉皇观社区二组的村规民约尚未进行修订。社区小组长杜某表示,改变村规民约的难度很大,因为大部分居民不同意将集体收益分配给“外嫁女”。
阿丽虽然胜诉,但在村规民约的限制下,她仍然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尽管去年她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应有的分配,但在今年的分红名单中,她的名字依旧没有出现。这表明,尽管法律层面上取得了胜利,但在村规民约面前,阿丽仍然面临着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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